美貌似乎真是一张行走的通行证,在各个行业都能受到优待,正是因此,也滋生了女性的容貌焦虑,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上帝为了关上一扇门的时候,也会为你打开一扇窗,只要自强自信,总有一天会闪闪发光。
姣好的面容在某些时候,确实能给人一些便利,但若是仗着美貌,违法乱纪,法律可不会为美貌让步。曾被称为“常熟第一美女”的顾春芳,于2013年被捕,庭审结束后,人们才知道,这样一个漂亮女人,竟然在4年里骗了17亿,用网友的话来说,真是贫穷限制了想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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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春芳,江苏常熟人,她是一个70后,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,家里虽然不是大富大贵,但从小没有亏待过她,也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,一直精心培养她。只是顾春芳不爱学习,平时就喜欢倒腾衣服首饰。
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,这也能理解。她长得明艳动人,又擅打扮,是学校里的名人,追求者众多,她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,也交过几个男朋友。她对读书一点兴趣也没有,整天吃喝玩乐,流连各个娱乐场所,父母对她也无可奈何。
最后初中没毕业,她就闹着要闯荡社会,父母只好托关系给她找了个打字员的工作,就在家附近,也好时时照看着,不至于让她闯出大祸。当时她年纪小,打字员的工资又少得可怜,还要被家里管着,已经进入叛逆期的她,每天都在挑战家人的忍耐底线。
后来因为她身材高挑,长得漂亮,被一个拍广告的公司看中,邀请她去当模特,薪资也颇为可观,她就瞒着家里去了。也因此机缘巧合进入了模特圈,认识了许多达官贵人和富豪。家里人不太希望她在这种鱼龙混杂的环境工作,她就直接离开老家,去外面闯荡了。
她长得漂亮又能说会道,在官商两界混得如鱼得水,朋友涉及银行、体育局、财政局、市政协等部门,不少富商也和她保持亲密关系。经过十来年的“打拼”,身上换了名牌衣服和包包首饰,房产和车子也不少,行走间也是一副上流人士的派头。
但人的欲望是最难以满足的,有了一万以后就会想要十万,有了百万以后就会想要千万,顾春芳也是如此。为了维持自己的奢靡生活,她开始创业,服装店、美甲店、贸易公司、煤炭业务......生意越做越大,钱如白雪般纷纷飘落她的口袋。
物质的享受无法填补灵魂的空虚,她拼命揽财,想用豪车豪宅来彰显自己的尊贵,可最高级的尊贵应是精神的富足,显然被金钱吞噬了理智的她,完全看不破这一点。
在外人看来她是一掷千金的富婆,人人都恨不得抱大腿。但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,内里的她已经腐朽,她的公司只是打着贸易的名头,赚得钱都被挥霍一空,公司出现资金漏洞后,她以投资项目的名义,到处借钱。
可借的钱也没有用于填补公司资金空缺,而是被她自己挥霍了。举办一场酒会就花费上千万,极尽奢侈,更别说平时的开销了。一开始她还是借一笔,还一点,来骗取他人信任,后来资金太多庞大,她拆东家、补西家都赌不住窟窿,就想了一个法子。
以年息35%的超高年利率借款,后来甚至达到40%,这下曾经借给她钱的百货公司老板郝某觉得不对劲,要回了一部分本金,也开始怀疑她。果然没过多久,她就失踪了,而这些借给她钱的人,找不到她,就只能报警了。
警方接连接到20多起关于她的报案,迅速采取行动,查到顾春芳曾处境新加坡,后又回到上海,最终在上海将其逮捕。被捕时顾春芳已经做了整容,可笑的是,即便改头换面,她也依旧要美丽动人。
她以为这样就能瞒天过海逃避责任,殊不知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。四年的时间里,在背负巨额债务、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,她还虚构事实,以高额利息为诱饵,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文件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,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,共计人民币17亿元。
至案发时,尚有人民币45902.9625万元不能归还,数额特别巨大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。其行为已经涉嫌集资诈骗罪、合同诈骗罪、抽逃出资罪。
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合同诈骗罪的惩罚力度与之相似,而抽逃出资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按规定处罚金。顾春芳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情节恶劣,最后被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并没收全部财产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顾春芳在当时或许是一个美人,靠美色把人迷得晕头转向来实现自己的目的,但红颜易老,没有智慧和内涵加持,她的路也终是要越走越短的。若她能抓住机遇,脚踏实地的奋斗,未必不能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。
(涉及隐私,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股票质押专业融资,部分图片源自网络,仅配合叙事。温馨提醒:尊重原创,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哦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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